据9月24日 《重庆晚报》报道,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日前宣布,我国平板电视首个售后行业“三包”标准——— 《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将从12月1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为:等离子电视机包修一年,包括显示屏在内的主要部件包修两年。液晶电视机整机包修一年,显示屏等主要部件包修两年。当等离子和液晶电视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7天之内包退;15天之内包换等。
这个意见,是比原来的家电旧“三包”有所改进,但基本上还是“维持原判”。旧“三包”主要面对的是自行车、电视机、洗衣机,随着平板、液晶电视及MP3、MP4、数码照相机等新产品的问世,旧“三包”却是“旧官不理新事”,在现实中,恰恰是这些新产品,成为这几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因此,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适时推出《实施意见》,也可以说是顺应了市场发展的适时之举。
但是,我们对这一《实施意见》,表示谨慎乐观。
新“三包”时间太短。现在几千上万元一台的平板电视,液晶电视用了三四年就坏了,你说修不修?不修,上万元买的东西变成了电子垃圾,修吧,动辄几千元。“买得起修不起”成为消费者的一大心病。
按照国家规定,普通电视机有效、安全使用时间为8—12年。那么,为什么企业不把包修时间延长呢?就是不想承担更多的责任。事实上,一些厂家产品在销售的时候是甜言蜜语,售后服务是少言寡语,出了问题则是不言不语。
新“三包”覆盖面太小。现在许多厂家的电子产品没有纳入新“三包”的范围,主要是针对等离子和液晶电视机,其它的数码产品,如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手机、摄像机都被边缘化了。这也难怪,出台这样的《实施意见》,完全是行业协会的“自觉行动”,是一次赢得市场的“自律”之举,谁愿意为自己加上更大的责任呢?
面对这一情况,笔者以为,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再保持沉默了,不能再以文件、条款解释等临时性的措施,来解决现实中业已存在的问题。行业协会的自律固然重要,但是,代表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这只他律的手,也不能缺位。
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仍然是行业协会一方之辞,是一种自我承诺,不具备法律的刚性,因此,笔者呼吁,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顺应市场发展的形势,及时调查研究,调整过时的旧“三包”,出台权威性的新“三包”,使广大消费者真正能够买的舒心,用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