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家电回收将实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产品被列入第一批回收目录,在《条例》颁布生效之日起实施。由于废旧家电处理涉及的环节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我国又缺乏产业基础,必须从试点开始,通过试点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探索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模式。
目前,浙江省已先行公布了浙江省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试点办法,初步建立起一个面向杭州及周边地区,包括4种回收渠道、36个回收站点的回收体系。4个渠道主要是家电销售的回收渠道,社区网点的回收渠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政府采购单位的回收渠道,以及家电制造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的回收渠道。
条例实施困难重重
业内人士指出,《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废旧电子回收行业将告别无序状态。然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具有复杂性,一是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牵扯到社会多个群体,二是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为逆向(由分散到集中)供应链,三是收费技术难度大,四是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具备环保和市场化二元特性。因此,即使在欧洲,废旧家电处理也仍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而我国的特殊国情又使得其他国家的法规和经验不能够照搬。因此,国内的废旧家电处理问题面临着更多的难题。
《条例》将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确定为以生产者责任制为主线,可是,目前生产者在产品产大于销的情况下,已经处于微利润运作,对处理资金的争取环节、征收方式、征收额度、如何使用和监管等十分关注。首先,生产者建设废旧电器回收设施的投入费用非常大,回收的周期又较长,一个电冰箱的回收生产线欧洲的报价就在200万欧元以上,由此看来,企业在回收处理初期还不足以盈利。目前青岛、浙江等地试点单位的情况都不是很理想,试点单位需要花钱去买电子废物,导致材料成本过高,收购一台废旧冰箱企业需花费近100元钱,而在国外都是免费回收的。
其次,中国式的回收处理厂的模型还没有形成,而回收处理技术高,完全引进不仅昂贵也不符合我国国情,而且会带来巨大的运行费用。即使从国外花高昂的价钱引进了技术,但是由于废旧家电不能实现有效回收,也会导致设备闲置。在建厂过程中需要研发和引进哪些技术?如何进行再生利用?建多大规模的处理厂等,都没有现成的模式,还需要进行多方探讨。
目前还不能忽视的另一个现状是,大部分废旧产品流向二手家电交易市场。说白了,更多的旧电器回收后,经简单修理被卖给了二手电器消费者,而不是分解加工成二次原材料出售给相关企业。即使政府建立了回收体系,但短期内仍然无法改变大量回收家电的小作坊对这一市场的侵扰。由于正规处置单位必须考虑安全再利用,要支付较高的环境成本,在国家没有足够激励政策的前提下,同小商小贩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必输无疑。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废旧的电子产品并不是一堆废铜烂铁,这里面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机会。仅以显像管上的玻璃材料计算,每年就会有10万吨左右的回收量,也因此许多企业都盯上了这块肥肉。但是,由于不正规的回收处理厂家因为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的不到位,在加工废电器时无法对产生的废水、废渣进行有效和环保的处理,而电子产品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如果加工时不能很好处理,其危害甚至比直接把废品扔了还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