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金华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通过对全市2006年申诉情况分析,消费者申诉举报数量较往年有所减少,投诉热点从以往的产品质量投诉逐步转向服务类投诉,手机问题申诉仍然位居单项商品投诉之最。
专业人士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消费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维权渠道逐步畅通,企业越来越重视产品质量,今年投诉量的减少刚好证明了我市的市场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服务水平滞后于生产环节的现象仍较为突出。
据统计,2006年全市12315共接到各类举报、申诉、咨询电话61182个,受理消费者举报申诉总数7883件,比去年下降9%;处理举报申诉总数717件,比去年下降8%;受理申诉5586件,调解成功5444件,成功率达97.5%。通过案件举报,立案查处消费侵权的案件总值2697.6万元,罚没款754.7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4万元
在12315受理的5586件消费申诉中,手机申诉801件,占总受理量的14.3%,主要故障为死机、屏幕不显示、按键不灵、自动关机等,绝大多数消费者开始讨要属于自己的“三包”权。4月初,消费者许先生在一家较大的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过程中发现经常死机,于是先后两次到专卖店进行维修,并且让维修人员填写了维修记录。可经过两次维修的手机依然死机。按照手机“三包”规定,许先生的手机是可以换新机的,可当他拿着手机到专卖店要求换机时却被工作人员拒绝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商店只执行自己的“三包”规定:手机第三次出现故障只能返厂维修,如果厂家表示修不好才能换货。
12315中心副主任张楚告诉记者,手机“三包”规定的出台,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出现故障后,商家往往以“人为造成”为由推卸责任。其次是维修服务不到位,遇到问题,经营者与修理者互相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第三是有的修理者不如实填写或不填维修记录,使得许多符合“退机”条件的变成“换机”,符合“换机”条件的变成“维修”。
除手机申诉外,消费者申诉的热点还集中在洗染业、餐饮业、旅馆业、快速服务业等。多是由于缺乏行业标准,双方责任难以认定,造成纠纷解决起来比较困难,为此,市工商局向市民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同时,务必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及“三包”凭证,自己仔细看清楚并妥善保管好,对其中不清楚、不完善或很模糊的地方要重新明确约定,以免日后产生争议而证据又不确凿;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及时向侵害者进行交涉,主张并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交涉不成功,再及时向被诉方所在地的消协投诉或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部门申诉,以免错过“三包”有效期或申诉时效。消费者最好尽可能多地学习了解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关于部分商品“三包”责任的有关规定,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商家的法定义务,据此主张并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