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早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但今年以来,各地相继发布的监测结果表明,明码标价在一些维修点成了摆设,而在规模较小的路边店、社区店干脆免了这道手续。买家电都讲究货比三家,比较的内容之一就是价格,那么购买维修服务,消费者想要做到心中有数,为什么就这么难呢?日前,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价格公示成摆设
记者对北京部分家电维修点调查发现,不仅路边店、社区店几乎均未对维修价格进行公示,在一些品牌的特约维修点也难以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公示价格表。在东四环某家电维修中心,记者发现接待柜台上摆放了多个家电品牌的特约维修标牌,还有一些标牌挂在墙上,在柜台后面的墙上虽然也张贴了价格表,但只是标示了上门费、检查费及一些家电问题维修的粗略的价格范围。该店杨经理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他们为20多个家电品牌代理维修,每个家电品牌又分不同的品种和型号,这其中的零配件很少有能通用的,产地不同,价格有异,如果把每一种零配件的价格都上墙公示的话,维修中心的四面墙都不够用。而在北三环某品牌的特约维修点,记者发现师傅的维修报价比墙上的公示价格略高一些。师傅告诉记者,那个公示牌是去年做的,还没来得及换。接着他又补充说,现在有些消费者还是习惯于讨价还价,为了留住顾客,有一些项目他们就会让点儿利,所以那个公示牌就是个摆设,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的。
根据调查显示,“维修价格过高、乱收费”成为消费者反映的首要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不带报价单,未向消费者事先告知维修价格,形成先修后告知的不规范服务。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即使是同一品牌的同一种产品上的同一种零件,各地维修成本也是有所差异的,因此,价格手册的印制成本高,工作量巨大;同时,由于《规定》中要求,价格手册应由当地物价部门监制,造成手册的印制周期也较长。于是,部分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还有一些企业图省事,怕麻烦,使得上门维修时明码标价成为了家电维修服务中的一大问题。
据介绍,中国家电维修协会今年明码标价工作的重点就是上门服务携带维修手册的问题。
加强监管更需企业重视
业内专家认为,其实企业强调的各种理由最终可以归结为一点,就是企业对这一问题不够重视,比如维修公示价格有难度时,完全可以再通过出示价格手册等方式向消费者明示维修价格。
据了解,在中国家电维修协会针对明码标价问题进行的调查发现,有的企业至今未建立责任机构,未明确责任人,有的企业负责人对明码标价规定一知半解,执行措施、落实手段均不得力;有的企业负责人以工作忙为借口,不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也有的企业负责人虽然态度温和,就是不抓落实;有的企业被动应付,推一推动一动,不能坚持自觉抓落实;一些企业总部虽然建立了责任机构、明确了责任人,但对所属维修服务网点指导不够,只限于发通知,提出要求,而不认真督促检查,不按全国明规办(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全国指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实施指南》要求执行;电话抽查特约维修服务部,仍有部分负责人和前台服务人员不知道《规定》的主要内容,甚至价格举报电话是12358也回答不上来。
“其实企业没有认识到,明码标价对企业和消费者都是有益的。”郭赤兵对记者说,这不仅可以保护消费者免受价格欺诈,而且如果企业能够切实做到明码标价,特别是上门时主动出示价格手册,消费者就会比较容易接受维修人员的报价,从而减少拒交上门费、修理费等情况的发生。
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周明则认为,明码标价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主要在于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特别是对于一些价格欺诈行为高发的小维修点,更应加强监管。
记者调查时发现,虽然国家发布了明确的规定,但很多消费者对于家电维修的价格依然不放心。家住北京东城区的姜小姐表示,其实关键并不是维修店有没有把价格标示出来,而是维修过程中维修店有没有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消费者,“一个配件明明是可以修的,但要是他说必须换掉,我也没办法,因为我根本就不懂。”
某家电商场下属维修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其实在家电维修中消费者被宰的根本原因,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对层出不穷的家电新品,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外行,不可能了解家电的使用原理和性能,当机器出故障时,也就对机器的真实情况无法了解,只能听凭维修人员摆布。他认为,仅仅规定维修店明码标价,其实并不能解决消费者在维修家电时易受欺诈这个问题。
据了解,中国家电维修协会今年将继续开展家电维修服务行业价格诚信评价工作,并将对示范单位和限期整改单位进行公示。而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也计划在其网站上公示各品牌不同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价格,以便于消费者进行监督。同时,前不久,南京、上海等地相继出台了关于平板电视维修价格标准,据悉,广州也将于7月份出台相关标准。